日前,由福州海关、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省市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等8个单位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进行正式验收评审。
联合验收组经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综合评议三个规定程序后,一致认为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各项基础和监管设施基本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2020年6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福州保税港区全面积整合优化为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64平方公里。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批复设立后,发挥综合保税区功能优势,围绕物流分拨、销售服务、加工制造三大中心,打造“双循环”重要窗口。2020年,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海关注册企业共188家,实际利用外资5100万美元,集装箱吞吐量215.13万标箱,同比增长4.96%;港口货物吞吐量3066.55万吨,同比增长7%。
今年1—5月,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2.72万标箱,比增4.59%;港口货物吞吐量1291.04万吨,比增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