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实施方案》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平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2-03 09:01:02
来源: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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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
《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实施方案》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平台提升行动方案》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快现代特色产业发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施提升战略,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
(二)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的改革探索,不断完善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政策制度体系,努力建设营商环境更加优良,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沿海近台优势进一步凸显,风险防控更加严密,开放先导地位更加巩固,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打造高水平改革开放先行区、高质量产业发展集聚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引领区。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争取扩区提质,提升发展空间范围
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扩区,争取在空间范围和功能政策上取得新的重大突破,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实现发展空间扩围,政策、环境提质,成果、产业增效。推动自贸片区与拟扩新片区之间融合发展,在更大空间范围共享政策、要素及资源,有效破解自贸试验区建设面临的片区(区块)碎片化、资源分散化、产业规模小、管理协调难等问题,为扩区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自贸办),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对外开放层级
加强对《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研究,率先开展压力测试,促进国内外规则、规制、管理与标准等的对接与融合,有效降低制度摩擦与协调成本,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设高水平改革开放先行区。
1.实施更加开放的投资管理。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及《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争取列入全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电信、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放宽注册资本、投资方式等限制。探索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准营制,在“管得住”前提下,试点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简化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建立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完善境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实施更加高效的贸易管理。提升优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模块功能,进一步打通跨境贸易全链条各类业务节点,推进业务协同应用和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创新监管模式,研究通过“一核多点”方式将综保区的保(免)税、通关便利等政策扩展到省内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企业。推广落实经核准出口商制度。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运营,建设数字综保区监管服务平台,推动“分类监管”“内贸集装箱”“跨境电商”等业务尽快落地综保区。落实国家加工贸易料件内销征税“自报自缴”、放宽办税时限、暂免缓税利息等内销便利化政策,推行内贸货物、非保税货物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推动综保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推行内外贸同船运输、泊位共享、货物“同仓共管”,非保税货物与保税货物互转等便利化监管模式。深入开展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试点业务。支持平潭探索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海关分线监管模式,争取全岛直接适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优惠政策及创新措施。深化厦门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完善供应链公共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全国领先、全球知名的供应链企业。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贸促会,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福建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持续推进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简化资本项目收入境内使用审核流程,推广无接触式电子单证审核模式,便利企业跨境投融资资金流入和使用。提供便捷的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支持银行对符合条件企业的业务审核由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支持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参与自贸试验区新兴产业孵化,争取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企业(QDLP)境外投资试点,吸引更多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集聚发展。加大铁路运输单证和多式联运单证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开展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化实践探索。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机制,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与供给。
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外汇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市外汇局)、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更加公平的竞争政策。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探索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的有效路径和有益经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发挥沿海近台优势,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
深化闽台各领域融合,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加强互联互通和经贸交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持续拓展与金砖国家及“金砖+”国家交流交往,推动金砖创新基地建设走深走实。
1.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深化闽台农业、精密机械、集成电路、石化、金融、文教、医卫等产业合作。优化对台货运航线,鼓励台湾海运、空运物流公司在区内设立机构,发展闽台海空联运。打造两岸电商物流基地,建设数字贸易产业园。支持平潭对台小额贸易市场开展线上销售监管创新试点。率先探索两岸中小企业标准采认采信。拓展福建省(平潭)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探索构建“一地采认、全省通用”机制。整合提升两岸青创基地、研学基地、交流基地等,吸引更多台胞来闽学习、工作、生活。
责任单位:省委台港澳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金融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一带一路”开放合作引领区。强化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快“丝路海运”标准体系和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实施“丝路飞翔”工程,推动增开国际航空货运航线,引导外国航空公司积极申请开通更多第五航权航线,吸引更多航空公司进驻福州、厦门机场建设基地航司,打造国际性枢纽机场。建设丝路电商生态圈,打造跨境电商全链条服务平台,建设产业链完整的跨境电商综合园区,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外仓布局联动,办好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争取更多班列开行计划,稳定中欧班列运行。推广锂电包装“产品线”安全监管模式,推动锂电产品铁路运输业务,服务新能源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中印尼、中菲等“两国双园”项目。加强与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口岸交流合作,扩大双向贸易投资。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共建金砖创新基地。完善厦门自贸片区与金砖创新基地联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协调,促进人才培养,加强维修检测服务、技术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国际合作,吸引更多新工业革命领域产业集聚,将金砖创新基地打造成为金砖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支持与巴西、俄罗斯等金砖国家开展航空维修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与金砖及“金砖+”国家贸易往来较多的本地企业申请AEO认证。加强与金砖国家原油、食品、农产品、纸浆等大宗商品供应链合作。支持企业在金砖国家建设运营海外仓,推进金砖国家跨境电商市场一体化。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自贸办),厦门海关,厦门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现代特色产业发展,提升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以制度创新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重点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示范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综合服务平台,集聚全球资源要素,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延伸拓展产业链,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集聚区。
1.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发挥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在测试认证、标准制定上的优势,推动采用先进的物联网市场化团体标准,促进物联网国内标准国际化。设立或引进更多具备物联网终端产品认证资质的检测认证机构,为物联网相关企业提供一站式技术服务。建设物联网应用平台,扩大物联网在三次产业中的应用,进一步壮大物联网产业集群。整合区内外集成电路产业资源,完善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上线集成电路保税业务信息化系统,优化光刻机等重点生产设备进口业务流程,放宽外籍集成电路高级技术人员引进工作年龄限制,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保税研发一站式服务。加快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厦门国家“芯火”双创基地、火炬高新区、海沧信息产业园、翔安集成电路产业集中区、福州软件园、平潭新兴产业园、台湾创业园等集成电路园区合作。支持建设两岸集成电路测试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深化闽台集成电路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争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综保区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航空航天、工程机械、数控机床、汽车发动机等再制造业务试点。争取将非自产医疗设备等商品增列入综保区《维修产品目录》,扩大保税维修企业业务承揽范围。扩大区外保税航空维修试点规模,争取开展飞机及发动机保税拆解回收零部件业务,做大做强做优厦门航空维修产业。支持综保区企业根据研发业务实际耗用情况核销保税料件。鼓励开展海洋国际合作,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科技、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高新产业,支持企业“走出去”建设一批海外渔业基地。强化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医疗器械创新福建服务站功能,充实审评监测队伍,提升药械审评审批和检验检测能力。完善特殊物品生物材料出入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便利特殊物品通关。加快福州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厦门生物医药港、平潭海峡医药健康产业园等平台建设。加强平潭与福州、厦门口岸联动,将平潭海西动植物隔检中心打造成实验动物进口隔检试点场所。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稳定健康发展,积极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离岸贸易企业所得税和购销合同印花税有关政策,根据中央部署,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贸易税收体制。建设离岸贸易信息共享平台,支持银行探索离岸转手买卖真实性管理模式创新,合理安排信贷资金。争取国家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油品离岸和在岸贸易,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下放至我省。建设跨境电商逆向物流通道和跨境电商退货中心,支持不同出口海关监管代码下的货物与电商货物(商品)实现同柜集拼,跨关区出口跨境电商货物转关自动核销,持续做大跨境电商市场流量规模。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卫健委、省海洋渔业局、省药监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外汇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市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会计、税务、法律、设计咨询、知识产权评估等高附加值服务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管理和咨询服务机构。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建设海洋高新产业园,发展船舶融资租赁、船舶建造险、航运保险、航运仲裁、航运交易等高端航运服务业。支持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做优做强,加强厦门自贸片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创新艺术展品担保监管模式,培育一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增强品牌效应,扩大文化贸易规模。支持平潭建设世界一流国际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打造音乐艺术的欢乐岛、体育赛事的活力岛、旅游体验的舒心岛。支持厦门举办国际动漫节等动漫游戏产业展会,推动福州、厦门建设国际旅游会展中心城市,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争取国家支持厦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升级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自贸办)、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省金融监管局,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数字自贸试验区。加强对欧盟《数字服务法案》(DSA)、《数字市场法案》(DMA)等的研究,政企合作开展“守门员平台”规则、“黑名单”“灰名单”规则等试验,强化数字内容、数字平台治理,不断提高数字化区域治理水平。用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搭建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实施“重点数字场景合作伙伴计划”,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精准服务,推动落地更多数字化场景和项目。支持设立数字产权运营平台,探索数据产权保护和应用机制。加强两岸跨境数据传送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两岸跨境数据流动监管平台,建设两岸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基地。支持福州“数字小镇”建设。加快厦门远海、海润码头及福州港江阴港区5G智能化集装箱码头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港口物流服务信息化深入运用,提升港口作业效率,打造制度先行、服务优质、治理高效的数字自贸试验区。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数字办)、省工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活力
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聚焦企业所需、群众所盼,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世界银行新版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BEE)解析研究,持续推出企业有获得感的试点政策举措。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度,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和注销便利化,试点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制度。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大数据、靶向性监管预警模式,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口岸降本增效行动,进一步优流程、降成本、提效率、促便利。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业务,进一步提升发票开具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先行区。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文化版权进出口基地。完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健全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引进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创福建”分平台或工作站,用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查中心厦门代办处、厦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资源共享、多级协作的知识产权服务。建设知识产权中央商务区,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要素集聚,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落地,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创新。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市场监管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一流法律服务集聚区。深入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建设,支持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上丝路仲裁中心,推动国际商事争端与预防解决组织(厦门)代表处有效运营,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探索在平潭建立涉台商事一站式多元调处中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有针对性引导不同行业企业引入仲裁机制,指导企业规范仲裁条款,加强仲裁实操配套指引,实现全链条商事法律服务。加快海丝中央法务区国际法务运营平台建设,探索建设服务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区域总部基地。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联动创新发展,提升引领示范效应
发挥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作用和溢出效应,让更多企业享受自贸试验区红利,延伸拓展自贸试验区发展腹地,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推进全域协同创新发展。
1.巩固创新引领地位。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难点、堵点,开展更多首创性、集成性、差异化探索,支持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创新,持续推出具有福建特色,在全国或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创新举措,进一步彰显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高地的地位和作用。及时总结制度创新成果,将具有实效性、可推广性、风险可控的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并争取在全国范围推广。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联动创新发展。在全省开发区先行复制推广自贸创新成果基础上,推动自贸片区与福州新区、厦门火炬高新区等联动区域之间创新联动、产业联动、招商联动、开放联动、服务联动。支持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先进制造业技术服务中心与省内光电企业合作开展对外标准认证。支持福州、平潭协同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推动厦门进口酒平台和“福酒”品牌合作。让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在更大空间复制推广,更好带动联动区域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市场监管局,各联动区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鼓励自贸片区与相关设区市、新区、县(市、区)或其它区域深度对接、深化合作。支持福州自贸片区融入福州新区建设,做大做强跨境电商、数字、医疗等产业。支持厦门自贸片区融入湖里进口创新示范区、翔安南部片区开发,服务全市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平潭自贸片区融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战略蓝图,在旅游、对台、创新、生态等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厦门片区与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合作,深化厦龙中欧班列合作,加快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厦门海关,其他相关设区市或区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自贸重点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进一步理顺自贸片区与所在设区市(综合实验区)及相关县(市、区)、新区的工作关系。省自贸办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动态评估,不断完善协调有序、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可组建跨层级跨部门工作专班加以推进。投资、贸易、金融、法治保障、市场监管五个专题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组织各组成员单位持续开展政策研究、制度创新,并抓好落实。福州、厦门、平潭三个自贸片区管委会要对标对表重点任务,制定更加具体的工作方案,协调片区相关单位把3年任务细化到年度,落实到具体的载体或责任主体,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
进一步加强土地、人才、资金等支持,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自贸试验区聚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实现土地用途兼容和空间复合利用。深入实施《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试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行业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打造国内外高端人才集聚区。省市财政应按照自贸试验区发展实际,统筹运用各类基金、资金,支持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项目发展,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委人才办,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风险防控
统筹开放与安全。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坚持先立后破,努力实现高质量开放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依法对投资经营活动实施全生命周期有效监管。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等前导机制建设,防止重大风险的发生。构建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数据流动风险管控措施,提升口岸卫生检疫技术设施保障,加强对来自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工具、人员和货物、物品的卫生检疫,加强境外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入侵口岸防控,强化联防联控,严守国门安全。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商务厅(自贸办)、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省外汇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市外汇局)、福建海事局、省通信管理局、厦门边检总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福建自贸试验区
创新发展平台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自贸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发展自贸试验区新平台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平台经济做大做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按照“四个更大”的重要要求,坚持制度创新和产业培育相结合,提升创新发展平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功能,通过“巩固提升一批、新建创建一批、联动发展一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大规模流量、国内外影响力、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各类创新发展平台,进一步促进全省外资外贸提质增效,服务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一)突出开放发展。坚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落实全球发展倡议,高质量实施RCEP,加强与金砖国家合作,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二)突出产业引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构建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产业能级。
(三)突出联动发展。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优势,叠加经济功能区产业、政策和空间优势,深化山海协作,推动自贸试验区与相关经济区域联动发展,打造创新互促、产业互联、市场互通的联动区域,引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突出集成创新。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拓展平台建设内容,完善平台功能,延伸平台产业链,形成内容更丰富、功能更完备、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五)突出闽台融合。贯彻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发挥沿海近台优势,着力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吸引更多台胞台企入驻自贸试验区创业就业,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提升一批
1.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国(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业务已覆盖国际贸易主要商品、主要进出口环节和主要运输工具,国际贸易管理和相关业务可在“单一窗口”一站式办理,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被国家发改委编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典型案例,中国(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工作被写入《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2年,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服务企业用户超10万家,业务量超1.1亿票。
主要措施:(1)进一步拓展提升服务功能。优化整合国际贸易管理涉及的口岸监管作业流程、业务及相关数字资源,丰富本地特色应用,构建智能、高效的数字口岸服务平台。(2)深化关、港、贸、税、金一体化服务。强化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单一窗口+”模式,提升系统集成水平,持续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3)加强应用推广。争取更多国家标准版系统功能推广应用。加强用户使用技术支持服务,加强企业用户孵化,拓展个人用户,推动“单一窗口”向生产、贸易、仓储、物流、电商、金融等企业覆盖。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厦门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税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海事局,厦门边检总站
2.中欧班列平台。厦门片区于2015年8月率先开通我省首条中欧班列,是我国首条自贸试验区内开出的国际班列,是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的首条铁路线试点,主要通达12个国家和34个城市。近年来,福州、泉州、龙岩、南平等设区市陆续开通至欧洲、中亚及俄罗斯等国家地区的国际货运干线。2022年平台发运货值35.5亿元。
主要措施:(1)强化省级层面的统筹协调。加强与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铁集团的沟通对接,争取在我省增加开行计划,统筹推进各地中欧班列建设工作。(2)提高班列运营能力。支持班列平台公司在省内或中西部地区重要节点城市建立货物集结点,在欧洲、中亚重点城市设立揽货中心,强化班列揽货力量,优化运输组织,提升货物集拼、分拨能力,扩大市场覆盖面。(3)提升班列服务水平。加强与沿线海关等口岸部门合作,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优化便捷转关服务。支持厦门建设前场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打造区域性中欧班列货物集散枢纽,提高货物装卸效率,降低班列物流成本。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泉州、龙岩、南平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3.航空维修平台。平台已聚集厦门太古、新科宇航等16家航空维修相关企业,形成包括飞机结构大修、发动机维修、飞机整装、零部件维修和制造,以及航空技术培训等较完善的产业格局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在全国居领先地位。2022年厦门航空维修产业营收超75亿元。
主要措施:(1)做大厦门航空维修产业基地规模。服务国家大飞机战略,进一步提升飞机结构大修、发动机维修、飞机整装、零部件维修和制造,以及航空技术培训等方面建设水平,吸引更多航空维修相关企业集聚,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2)拓展服务产业链。支持企业开展先进发动机及零部件的深度维修,鼓励企业发展国产飞机维修能力。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形成包括航空维修、航材交易、零部件制造、二手飞机处置、航空培训等领域的航空服务产业链。(3)推进监管模式创新。扩大区外保税维修试点政策应用,推出更多海关监管创新措施,持续优化通关环境。(4)探索人员出入境便利措施。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在通关、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为境外人员入境从事检修、科研等活动提供停居留便利。(5)加强产业链招商。以厦门新机场建设为契机,吸引更多航空维修产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提升产业集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
责任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
4.物联网平台。福州物联网产业基地是国家五个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之一。平台依托福州物联网产业基地,主要为物联网产业提供项目落地、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培育孵化、产品应用推广等服务。2022年福州物联网产业链产值超380亿元,通过认定的物联网企业超200家,拥有新大陆等上市企业23家,企业技术中心49个,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
主要措施:(1)提升平台公共服务能力。推动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打造5G、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技术平台,建设窄带物联网开放实验室。(2)推动建设物联网应用平台。深入挖掘健康养老、教育、医疗、工业、农业等领域物联网及智能硬件应用需求,建设服务工业、农业、服务业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平台。(3)推动建立物联网产业发展服务机制。依托现有物联网创新发展中心等主体,聘请一批国内物联网行业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人才,定期开展产业分析指导,在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布局、项目策划、技术研发、政策研究等方面给予咨询指导和智力支持。
责任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
5.整车进口平台。平台主要提供进口汽车从海外采购、保税仓储到运输配送、金融支持、交易结算等全过程供应链服务。福州、厦门整车进口口岸已累计到港整车超3.5万辆。从2018年开始受国六排放标准政策的影响,整车进口数量逐年下降。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调整政策,明确实际检测结果达到标准的车型允许进口,口岸平行进口车辆业务快速复苏,2022年平台口岸到港整车3135辆。
主要措施:(1)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口岸建设,提升口岸金融服务能力,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出台扶持政策,鼓励车企选择福建口岸到车。(2)配套下线检测服务。积极推进国六环保标准实验室等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口岸配套功能,便利车企就地通关验放。(3)拓宽平行车货源和销售渠道。支持车企在国外市场寻找适销对路的新能源汽车进口渠道。探索开展以平行进口方式进口旅游房车、中型客车等多类型车型。加强区内车辆经销商与省内汽车产业城、汽车展厅的联动,提高进口车本地及周边地区销售份额。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6.进口酒平台。2019年以来,厦门一直位列全国前三大进口酒口岸,进口啤酒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平台已建成厦门国际酒类交易平台、东南红酒自贸直销中心、象屿保税区进口酒交易中心等三大交易中心,并配套建设进口酒仓储物流基地7.2万平方米,为近110家入驻企业提供通关、仓储、配送和供应链金融等全产业链服务。2022年平台交易额103.4亿元。
主要措施:(1)进一步完善“厦门自贸区数字国际酒平台”功能,提升酒类专业数字化供应链服务能力,为酒类企业提供产品信息整合、展示交易、产品溯源和资讯交流等公共服务,助力酒类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2)拓展酒类营销新模式。扩张“口岸酒市”连锁项目,结合社区团购等新零售模式,丰富营销渠道,畅通线上线下进口酒产业链。(3)统筹进口酒和国产白酒市场协同发展。在厦门国际酒类交易平台B馆打造“厦门名优白酒交易展馆”基础上,积极推动福建省“福酒”品牌展示交易专区入驻平台,吸引更多省内外白酒企业区域总部入驻,结合建发品牌、供应链和物流网络优势,帮助酒类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
责任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厦门海关
7.燕窝进口加工平台。燕窝是典型的“一带一路”特色产品,主产地在“海丝”沿线东盟国家,90%市场在中国大陆。平台是全国最大的毛燕进口和指定加工基地。2021年8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并颁发了全国首张涵盖进口毛、净燕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证。2022年平台进口毛燕29.6吨。
主要措施:(1)拓宽燕窝进口货源。密切跟进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燕窝输华事宜,积极推动燕窝进口增量,为燕窝平台的全产业链布局,提供稳定可靠的货源保证。(2)持续打造可溯源产业平台。以“东南燕都安全燕窝溯源管理平台”为依托,按照统一的追溯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系统进行升级,持续推进与数字自贸区的数据对接,打造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终端全过程“质量可控、流向可溯”的信息平台。(3)加快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通过燕窝产业园内配套合作实验室建设,研究与制定燕窝安全和标准,引领行业健康发展。(4)全方位拓展燕窝销售渠道。依托厦门传统优势旅游资源,推动燕窝平台与黄金产业园等项目形成联动机制,打造特色工业旅游和观光工厂。鼓励燕窝平台企业参加区域影响力显著的大型展销平台活动,筹划举办厦门燕窝系列特色产品展销会活动。
责任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
8.水产品交易平台。平台以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厦门国际水产品交易平台为主体,其中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现有及在建冷库库容约130万吨,水产品批发年交易量200万吨左右;厦门国际水产品交易平台总占地面积约18.2万平方米,入驻商户1100多家,主营活鲜、冰鲜等200多种水产品种,其中龙虾、帝王蟹等高端水产品年分拨中转量居全国前茅,平台水产品交易辐射全国各大城市。2022年平台交易额超160亿元。
主要措施:(1)发挥福建水产品捕捞、冷链、交易、精深加工优势,推进福州水产品集散交易中心新建一批、提升一批、谋划一批冷链和精深加工项目,完善产业链体系,打造国家骨干冷链产业园。(2)拓展远洋渔业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和民间资本走出去,投资建设境外渔业综合基地,发展海外养殖,推动远洋渔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3)深化水产品加工。引进、壮大一批水产品交易、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加强水产品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扩大贝类、藻类、低值鱼类等领域大宗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做大做强产业链。(4)推动水产平台转型升级。打造全产业链平台,培育拳头产品,提升平台全国影响力。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省海洋渔业局、商务厅
9.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是经福建省政府批准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是集股权、资源环境、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为一体的地方性交易场所。目前,平台累计展示企业8294家,挂牌企业535家,托管企业627家,累计实现企业融资155.5亿元、排污权交易20亿元、碳排放权交易10.6亿元,完成金融资产业务金额1988.7亿元。
主要措施:(1)结合福建对台特色、创新驱动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建设需求,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推进“台资板”、“海峡科技创新专板”、“绿色生态专板”、“专精特新专板”等特色板块建设。(2)加强企业培育孵化工作。以省市优质上市后备企业为重点目标,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助推后备企业成功上市。支持完善孵化基地与各证券交易所的对接渠道,加强企业上市基础性培育孵化。(3)积极开展资源环境交易,助力落实“双碳”目标。进一步完善现有环境权益交易,扩大林权、海域权交易业务规模,探索水权、农村产权等自然资源交易。(4)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助力生态省建设。挖掘三明、南平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绿色企业资源潜力,助力企业开展绿色融资。规范各类资源环境抵质押流程,开展气候投融资业务研究,探索排污权抵押创新模式。
责任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台港澳办,省金融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证监局
10.两岸“三创”基地。平台重点吸引台湾青年到自贸试验区就业创业,扩大台胞就业创业示范效应,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探索新模式。目前,福州、厦门、平潭两岸“三创”基地已累计入驻2800多家企业,其中台资企业500多家、台湾青年约2000名。
主要措施:(1)推动两岸文化交流。建设海峡两岸教学基地、两岸国学中心、两岸文旅融合中心等,举办两岸文化交流品牌活动。(2)提升就业创业便利化水平。为入驻基地台企、台青提供业务代办、政策解读等各类服务,对台企台青给予政策补助。建设两岸青年就业创业交流的线上服务平台,为台青招聘、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认定等提供便利。加大与台湾创客组织对接力度,开辟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新渠道。(3)营造良好创业氛围。鼓励两岸“三创”基地与本地高校开展创业咨询辅导等,激发在闽就读两岸青年学生创业热情。积极举办沙龙培训、读书社交、台青创业特训营等活动。(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天使投资基金设立创业型孵化基金,打造项目路演平台,为台创青创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5)培育创业新业态。支持两岸青年文创、设计团队入驻,培育节目制作、视频直播等业态,吸引演艺明星、知名网红等入驻创业。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台港澳办,省人社厅、教育厅、文旅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
11.两岸跨境电商平台。平台以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保税仓等为依托,吸引天猫、亚马逊、京东等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入驻。已开通“马尾—马祖—台北”、“厦金台”、“平潭—台北”等对台跨境电商海运专线,吸引全国各地货源从区内口岸出口,促进我省对台跨境电商业务快速发展。2022年福建自贸试验区口岸对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超100亿元。
主要措施:(1)持续做大跨境电商市场规模流量。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保税仓建设,吸引更多跨境电商平台入驻,推动全国各地货源从区内口岸出口。(2)拓宽对台海运物流通道。充分发挥对台海运直航时效优势,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通厦金包船,加密对台海运班次,吸引更多货源从区内口岸进出。(3)加强政策扶持。对两岸跨境电商航运船班开行以及跨境电商监管场所、集运仓、中转仓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政策扶持。(4)拓展贸易新业态。积极开展“保税加工”销售模式试点,推动平潭片区引进美妆、保健品保税加工产业,打造对台跨境电商美妆、保健品区域B2B采购和集散中心。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台港澳办,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12.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厦门、平潭于2013年3月获批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免税商品范围主要包括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和医药品等六大类。截至2021年已累计进口台湾商品金额102.8亿元,2022年平台进口台湾商品金额1.5亿元。
主要措施:(1)推动市场转型。推动平潭免税市场从单一商业体向文旅综合体全面转型,将综合商场由群租模式向统一经营管理转变,规划分区分类、统一收银结算,叠加台湾地区商品免税零售与跨境电商展示体验的模式重新投入运营。推动大嶝市场转型,调整海关监管区域,实现免税交易集中管理,充分释放商业空间,创建台货选品中心,实现市场转型升级。(2)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放宽市场经营范围,提高免税金额;简化进口审批手续,降低台湾商品进口成本;支持在旅游商圈等人流集聚区域开设台湾免税商品展示店,探索游客离场补购。
责任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台港澳办,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
(二)新建创建一批
13.离岸贸易服务平台。2018年8月,厦门片区在全国先行探索开展离岸贸易业务,2021年6月,厦门成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5个试点地区之一。福州片区也于2020年开展离岸贸易业务。2022年平台外汇收支额160.2亿美元。
主要措施:(1)出台扶持政策。支持片区制定出台离岸贸易奖励政策,积极拓展新型离岸贸易业务模式。鼓励银行提供授信额度保障,优化授信产品结构,合理安排信贷资金支持离岸贸易业务发展。(2)推动信息共享。推进厦门搭建离岸贸易信息共享平台,支持银行做好贸易真实性核验。(3)完善风险防控。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重点关注关联交易、收支金额异动、大额高频收支、融资杠杆比例和融资过度集中等现象,推动离岸贸易业务稳定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14.文化贸易服务平台。2018年6月,商务部、中宣部等部委联合授牌厦门自贸片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是全国首批基地之一。平台以厦门外图集团、博乐德艺术品保税共享平台与海丝艺术品中心为核心载体,区内对台图书贸易稳居大陆第一,对台出版物进出口分别占大陆的70%和60%。平台现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17家,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3个,累计实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出口额385亿元。2022年平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出口额超90亿元。
主要措施:(1)推进文化“出海”。发挥图书出版现有优势,扩大东南亚中国图书巡回展对外影响力,推动外图集团建设线上版权交易平台。增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品牌效应,扩大文化出口规模。(2)创新两岸文化交流模式。发挥近台区位优势,借力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要节展效应,在影视制作、文化创意、演艺娱乐等领域,吸引台湾优秀团队来闽发展。继续举办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文化展会,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交融。(3)用好保税政策。进一步创新文化贸易监管服务模式,联合海关、文物管理等部门,发挥自贸试验区“保税+口岸”的政策功能优势,支持企业通过厦门自贸片区内亚马逊、速卖通、京东、菜鸟集货仓等跨境电商平台拓展海外市场,促进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业态发展。(4)健全基地交流体制机制。联动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华侨大学国家语言服务出口基地等,积极参加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联席会以及展会论坛,加强与兄弟基地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责任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台港澳办,省商务厅、文旅厅,厦门海关
15.产业基金平台。平台以福州马尾基金小镇、厦门古地石基金小镇、平潭金融港等私募基金平台为主体,初步建立服务创新的基金发展体系,整合跨区域金融及类金融资源,建成金融业态丰富、金融要素集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特色金融体系,有效推动资本集聚支持我省产业发展。目前,产业基金平台已聚集私募基金和机构1600家,累计基金管理规模超5500亿元。
主要措施:(1)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完善“基金云”平台,为融资意向企业、合规投资基金等提供金融服务。(2)进一步优化平潭金融港综合服务系统功能,加快实现企业入港、重点监测服务、业务管理的电子化。(3)支持厦门片区以自贸区产业引导基金作为抓手,积极联动市区各级引导基金,吸引国内资本机构在区内设立母基金等基金产品。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金融监管局、财政厅,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
16.厦门供应链创新应用平台。平台以大宗商品及衍生品为重点产业,以现代信息技术为特色产业的“1+1”产业供应链发展体系,为国内外超过10万家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2021年,厦门市入选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现有9家企业入选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40家企业入选厦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
主要措施:(1)支持核心企业建设行业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上下游的商流、物流、金流、信息流数据共享,以集成化、专业化的服务保障供应链安全和产业链韧性。(2)持续打造供应链科创中心,支持科创中心与企业共建数字化实验室,搭建数字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3)加强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建设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流程可视化、数据可信化,突破金融风控难点,解决企业融资痛点。(4)强化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战略合作,大力招引国内供应链示范企业入区发展,发挥国际航运中心、自贸金融中心、海上世界等载体作用,打造供应链核心企业、供应链服务企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
17.福州国际供应链平台。平台通过全球寻源、联合采购、仓储物流、支付金融、链路营销、品控溯源和数据赋能等七大服务,致力于成为服务国内外贸易企业“买全球、卖全球”的综合性供应链服务平台。
主要措施:(1)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拓宽信息渠道,丰富应用场景,为贸易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2)促进平台交易额提升,鼓励供应商、服务商以及买家入驻,探索中心城市法人单位消费对接与采购。(3)平台加强与国内物流企业共建共享仓储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物流网络。(4)搭建运营线上闽菜网,鼓励闽菜食材、餐饮企业出口品牌建设,打造闽菜出口绿色通道,逐步建立闽菜系列全产业链。
责任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发改委,福州海关
18.中药材交易平台。平台以平潭海峡健康产业园为主体,以中药材跨境交易为核心,重点构建中药材电子跨境交易平台、中医药产品与中医药文化展示交流中心、第三方医药仓储物流中心、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保税仓储及加工中心、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等六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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